
在上ㄧ篇的創業日誌談到了聚焦的重要性,所以接下來就要從基金、股票、保險、養小動物、電影、旅遊及冷笑話中選擇一個當做出發點,不過經花爸提點之後,發現可以把哄女人這個特殊技能列入考量,只是沒有想到什麼商業模式就是了,難道要學威爾史密斯(Will Smith)在全民情聖(Hitch)裡一樣當個戀愛顧問? 話說回來威爾史密斯(Will Smith)跟NBA馬刺隊(Spurs)的Robert Horry長的還真像啊!
好啦,以上純屬搞笑,創業是很嚴肅的事情,要認真點。至於要選擇哪一個當做出發點,其實我想大家應該都知道了,那就是「投資理財」這個領域。為什麼會這樣選擇呢?因為興趣與專長中間是有很大ㄧ段差距的。常常會聽到有人說,要找自己有興趣的工作,這句話當然沒錯,但興趣只是維繫我們對這項事業的熱情,而成功的關鍵則要再進一步把興趣變成專長才是。
我家有ㄧ貓一狗,但這跟專長沒有關係,因為我只會幫忙按摩、梳毛、清便便 ; 我很喜歡看電影,但是我喜歡的通常都不賣座 ; 我喜歡旅遊,但是我不喜歡拍照,因為我只想把最美的景色烙印在腦海裡,而不是記憶卡 ; 我喜歡講冷笑話,但通常笑的只有我自己。所以這些目前都還只是我的興趣,不是我的專長。真正能到達「自慢」程度的,大概也只有投資理財的部份了,好歹也是唸了四年會計跟兩年的MBA,初會還修兩次 XD,所以我覺得從這裡開始機會應該是最大的。
好吧,決定了「投資理財」跟「網際網路」兩個東西之後,這兩樣合在一起能擦出什麼火花呢? 老實說,我剛開始真的一點想法也沒有。數位之牆的
但很顯然我的世代之眼有點脫窗啊,因為,我並沒有看到「投資理財」跟「網際網路」有什麼交集的商業機會。這時,我們家的兔子只跟我說: 「你不動手做做看,怎知道什麼會成功? 」。沒錯,要實際動手去做才知道什麼會成功,至少最差的狀況也可以知道什麼不會成功,而不是呆在原地空想。所以,才在
開格快五個月,覺得經營一個部落格跟經營一家公司其實沒什麼不同,要有自己的定位與利基,不斷的開發新產品,偶爾還要處理客訴。但很高興在這過程中得到了大家的鼓勵與支持,當然也發想了目前正在進行的計畫。自己走過這段以後有ㄧ些心得,發現之所以自行創業會以年輕人居多的原因,除了有
其實「世代之眼」與「世代之手」並不是年輕人的專利,正確一點的說法是,保持好奇、樂於學習與勇於執行的一顆年輕的心遠比實際年齡來得重要。例如肯德基爺爺(其實他本名叫Harland David Sanders)在66歲創立肯德基(KFC) ; 山姆。華頓(Sam Walton)在44歲創立Wal-Mart。他們的「世代之眼」並沒有隨著年齡老花,最重要的是他們的「世代之手」也沒有停歇,最後成功的打造屬於他們這個世代的夢想。
很少有創業家一開始就成功或真的洞燭機先,Google當初只想把技術賣給入口網站賺個幾千萬美金 ; 夾不死(Steve Jobs)還被自己創辦的公司開除 ; 而
後記:
寫這篇文章時乍逢噩耗,在上篇文章提到的MR.J要「暫時」離開我們團隊了,因為他接到了一個長期的專案。當然,我自己是很高興他有更好的發展(這句話好熟啊,當初離職時老闆好像也這樣跟我說),但心裡還是有種悵然若失的感覺,不單只是因為少了一位高手,而是少了一位共同打拼的夥伴。但MR.J,你就放心的去吧! 這裡會永遠歡迎你回來。而我們一樣會繼續走下去,畢竟,我們的人生可不是用來悲傷的啊(by 真。他媽的)。
圖片來源 : adida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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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票(3)

新人搶頭香
大家早安喔!^^花媽前天才在GOHappy上面買了一個平底鍋呢 :P
另外,K大的兔子是Wii上面的雷曼兔嗎?牠也很搞笑呢 嘻..
沒搶到頭香...
今天很刺激...
不過~凡事真的要動手了..才知道會不會成功~很期待k大會讓我們知道投資理財和網際網路的交集是什麼
一起加油
很不錯的文章,身有同感,一起加油Comment Permissions: Disable commenting